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文件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由于证明书意义重大,特对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明书办理流程规定如下。
一、补办证明书所需材料
1.《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查询到本人学历信息,申请办理并打印。
4. 办理证明书时需提供近期标准蓝底免冠小二寸照片两张(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提供),电子版要求格式如下:文件扩展名为JPG,大小60K至100K,宽度480像素,高度640像素。
5.原则上毕业生需本人亲自办理,如毕业生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校办理证明书的,可书面授权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持毕业生签名的授权书原件(见附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所需材料到学校办理。
二、办理地址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春晖楼209)。
三、办理时间
每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教务处将统一为毕业生办理证明书。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暂停业务办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26-225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