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经组织相关学院申报,学校研究批准,现面向2017级大专学生(不含五年制大专)开设第二专业辅修,报名录取工作定于近期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修招生计划
开办学院 |
辅修专业 |
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 |
师范学院 |
语文教育 |
60 |
申请辅修语文教育专业的学生应为非语文教育专业学生 |
二、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6日—2018年3月6日
三、报名条件及学习形式
1.本次报名,原则上应为我校2017级在校大专学生,如品德优良,学有余力,可申请辅修第二专业。每一名学生只能申请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2.辅修专业修业期限一般为两年,课程修学学期为第2学期至第6学期结束(学生外出实习的一学期无课程)。
3.原则上辅修专业报名注册人数满20人后单独开设辅修教学班,报名人数过少,由辅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决定是否开办辅修教学班或持《辅修听课证》随堂听课。
四、报名流程
学生提交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核→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核→名单公示→预缴费
1.学生登陆教务系统,依次点击“网上报名-辅修报名”,选择想要辅修的专业,点击“报名”,系统会提示报名是否成功。点击“打印”按钮打印网页内容作为申请材料必备附件。
2.学生填写《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修读辅修专业学生申请表》(附件3),并按照表中流程办理相应手续;
3.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的报名条件并签字盖章;
4.学生将申请表交辅修专业开设学院(2018年3月6日前);
5.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按已公布的细则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学生情况汇总造表后,交教务处学籍科。
6.教务处审核后公示。
7.交费:经核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按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预缴相应学分学费,毕业时按实际选课学分结算,多退少补。完成主修专业学习(可获主修毕业证)并修满辅修专业要求的学分数,交清辅修专业相应学分学费后可申请辅修专业证书。
五、注意事项
1. 辅修第二专业本着自愿的原则,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应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并对辅修专业兴趣浓厚。
2. 为保证辅修教学质量,学校对各辅修专业招生规模进行限制,申请人数超过限额,教务处将与辅修开设学院按主修专业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审核录取。
3. 学校正式录取后,学生立即到各辅修学院报到入学,缴费确认后,各相关学院报送辅修学生名单到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注册辅修学籍。各相关学院开展辅修教学。
4. 经报广安市教育局、财政局和物价局备案,辅修按学分收取学费,每学分70元,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5. 学生参加辅修学习报名时务请慎重考虑,凡经录取后注册辅修学籍者,原则上不允许中途退出,因学习不适应等原因而放弃辅修学籍者,所缴纳的辅修学习费用将不予退还。
辅修制是我校多样化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之一,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按照本通知和学校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2017级辅修第二专业的报名、录取和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附件1:关于印发《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辅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语文教育辅修专业课程安排表
附件3: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修读辅修专业学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