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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2019-1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作者:孔新海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18-05-3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有序开展2018-2019-1学期公共选修课学生选课工作,现向全校教师开放公共选修课的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课程应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身心素质和思想文化素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创新能力。

2.课程要满足学生实际需求,适用对象及层次较广,不能过于专业化,适合全校大多数专业学生选修,能够提高文科专业学生的科学素质和理科专业学生的人文社会科学素质。

3.鼓励教师开设艺术、文学等中华传统文化或地方特色文化方面的课程,培养学生文化素养。各二级学院可推荐广安及周边区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教师、知名专家学者、技能大师、传统文化大师到我校开设公共选修课。

4.教师应开发有特色的优质教学资源,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手段,提高学生学习效率。

二、开课条件

1.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外聘教师不作此要求),拥有与开设课程相关的学科背

景,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2.开课教师申报时必须提交该课程的课程标准。

3.开课教师必须准备相应课程的教材或参考书、教案或课件。

4.课程审批合格后应保持其稳定性,至少开设1学年以上。

三、申报程序

1.课程申报。申报截止日期68日,逾期不再接收。

凡要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均须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教学文件管理全校性公选课申请,填校公选课开课申请表

(1)若课程库中含有该申报课程,在“课程名称”栏中直接选择,并完善课程基本信息(申请表中的内容均不能为空,否则将作审核不通过处理)。

(2)若课程库中不含该申报课程,请二级学院教务科长在课程库中添加新开课程的基本信息,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再登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2.课程审批。各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在申报期限内对本单位教师的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课程标准、教案或课件等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教务处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需求与教学条件等,提出复审意见。

3.课程安排。经审批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列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目录,教务处在学生的公选课相关通知中

发布选课目录和课程介绍,供学生上网查看和选课。

四、注意事项

1.公选课课时原则上以32学时,2个学分为宜。

2.原则上每名教师限报1门课程。

3.本次课程开课对象为在校大专段学生。

4.教师申报课程时要对各专业人培养方案已开设课程、相近课程以及超星网络通识课程作充分调研,不得重复开设,并在禁选专业设置中注明。

5.为了避免教学资源的浪费,申报计划人数根据教室容量统一设置,凡理论类课程均设置为120人,非理论课程根据课程及设备情况设置为50、60人。选课人数低于30人的,该课程不开设。

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孔新海,电话:2256188。

教务处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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