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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2018-1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作者:王万里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17-05-16  点击数: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申报2017-2018-1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思政部:

为了更好地开展2017-2018-1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工作,现向全校教师开放公选课的申报。学校鼓励各二级学院、部门的教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教学资源,开发更多有特色、高质量的公共选修课程。

一、指导思想

1.鼓励教师开设艺术、文学等方面的高质量选修课程,培养学生艺术和文学修养。

2.各二级学院可推荐广安及周边区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教师、知名专家学者、技能大师、传统文化大师到我校开设公共选修课。

二、开课条件

1. 开课教师要求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外聘教师不作此要求),且被我校聘用,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拥有与任课内容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或特长。若有特殊需要,经教务处批准,可适当放宽。

2. 开课教师申报时必须提交该课程的教学大纲。

3. 开课教师必须准备相应课程的教材、参考书或讲义(课件)。

4. 课程审批合格后应保持其稳定性,至少开设1学年以上。

三、申报程序

1. 课程申报。申报截止日期5月30日,逾期不再接收。

凡要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均须登陆教务处网站,进入教师栏目→公选课申报,进行网上课程申报。

(1)已开课程如继续开课,本次申报需在网上 “公选课申报”栏目下 “已批准申报”的课程点“复制申请”,并完善课程基本信息(申报表中的内容均不能为空,否则将作审核不通过处理)。

(2)新开课程的申报,在网上 “公选课申报”栏目下 “公选课申报”点“添加”课程信息,完成后还需设置禁选对象、课程简介和上传课程教学大纲。

2. 课程审批。各二级学院院长在申报期限内完成对将本学院教师的“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教学大纲”等申报材料网上审核。教务处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需求与教学条件等,提出复审意见。

3. 课程安排。经审批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列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目录》,教务处在学生的公选课相关通知中发布选课目录和课程介绍,供学生上网查看和选课。

四、注意事项

1. 公选课课时原则上以32学时,2个学分为宜。

2. 原则上每名教师限报1门课程。

3. 本次课程开课对象以2015,2016级为主。

4. 申报课程时尽量考虑学生实际需求,要求课程的适用对象及层次较广,不能过于专业化,适合全校大多数专业学生选修。教师申报课程时要对各专业人培养方案已开设课程、相近课程以及超星网络通识课程作充分调研,不得重复开设,并在禁选专业设置中注明。

5. 为了避免教学资源的大量浪费,申报中计划人数根据教室容量统一设置,凡理论类课程均设置为120人,非理论课根据课程及设备情况设置为50、60人。选课人数低于40人该课程停开。

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电话:2256188。

教务处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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