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试卷评阅工作,加强考试阅卷管理,落实学校考试有关管理制度,杜绝阅卷工作出现问题,现就本学期期末统考阅卷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中阅卷时间
期末统考集中阅卷时间安排在7月9日—7月12日,阅卷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教学单位自行拟定,7月6日下午报教务处考试科(模板见附件)。
二、试卷评阅原则
1.阅卷前所有试卷必须装订密封学生基本信息。
2.同一门课程有多人任教的情况原则上实行流水作业形式批改试卷,一门课程只有一名任课教师的,由任课教师阅卷。
3.所有期末统考课程阅卷工作各教学单位要按学校要求统一部署,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内集中完成阅卷工作,不得在其他场所进行阅卷。严禁学生参与阅卷。试卷评阅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试题的评分必须按给分点给出正分,并在试卷上有明确的标识。
具体评阅打分要求如下:
(1)使用红色笔批改。
(2)每本试卷的第一份试卷的各签名栏都要签全名。
(3)每大题要有题首分,若大题中含有多个小题,每个小题都要有题首分(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等小题型除外)。
(4)要填写卷首分及总分并要求准确无误。
(5)批改时要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做到给分有据、扣分有理。批改小题要每题表态,批改综合题型时要勾画出得分点或扣分点并给出得分或扣分分值。
(6)要求阅卷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地操作,要对自己所作的批改负责任。
附件:2017-2018-2学期期末统考集中阅卷安排表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