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风建设,促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根据《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第三十七条规定:“学校实行学业警示制度。在每学期补缓考结束后,学校对以前学期中不合格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12学分的学生,第一次给予降级警示;第二次给予降级处理。”决定在本期补缓考结束后,对符合学业警示条件的46名学生给予学业警示。
各学院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组织专门人员对相关学生进行约谈,并负责通知学生家长,促使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珍惜学习机会。请各二级学院将约谈情况、学业警示回执单汇总存档,以备检查。
教务处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