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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学籍学历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1-2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有效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发生,切实维护教育公平的公信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学籍学历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籍学历管理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10日

二、自查内容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

1.学院是否安排专人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等工作,新生报到入学环节学院是否建立审查人员、复核人员、学院负责人“三级审签”工作机制。

2.学院是否在新生报到入学环节对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报名和录取数据进行逐一核查。

3.学院是否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录取通知书、学生个人档案、身份证、学籍卡、学生本人等与学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复查,并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对新生有关资格和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对有关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

4.学院是否按照《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开展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交相关报告及过程材料。

(二)在校生学籍注册管理

1.学院是否安排固定的学籍管理人员,及时核对学生的在校状态,并按时、及时报送保留学籍、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材料。

2.学院是否对申请修改身份信息的在校生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审批。

(三)毕业生证书及档案管理

1.学院是否按照高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学历证书颁发,是否出现未核实离校手续是否办清就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颁发给学生的情况。

2.学院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将学生个人档案、学籍卡、成绩单等材料规范、完整的归入档案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规范管理是落实国家招生政策、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是准确掌握学生信息、加强学生管理、有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此次自查工作作为落实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长效机制文件精神的重要抓手,以自查促落实、以自查促规范,进一步提高我校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合理确定工作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并对照上述自查内容清单建立台账,认真查找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各环节存在的问题。

(三)整改提升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各学院要建立整改台账,对照清单落实责任、逐一销账,促进学籍学历管理各项制度不断规范。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自查情况,组织人员对部分学院适时进学院抽查、复验。各学院自查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以学院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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