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四川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27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四川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30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在2021年遴选出的21项校级教学成果奖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一平台·五融通·四交替:地方高职混合所有制校企合作育人模式创新与实践》等10个项目申报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背景下“四方五共”幼儿师资育训模式》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所有成果奖的申报材料于2021年9月29日在指定网站提交完毕,纸质材料也于9月30 日送达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学成果奖每四年评审一次,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评,省人民政府公布,颁发证书和奖金,旨在鼓励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此次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数量为历年来最多的一次。据悉,四川省2021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置奖项 295项,其中特等奖 15 项,一等奖 80 项,二等奖 200 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355 项,其中特等奖 17 项,一等奖 80 项,二等奖 258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