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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严格实施学业警示制度

作者:黄鹏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18-10-22  点击数:

根据《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第三十七条规定:“学校实行学业警示制度。在每学期补缓考结束后,学校对以前学期中不合格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12学分的学生,第一次给予降级警示;第二次给予降级处理。”

本学期补缓考结束后,经统计核实,共对63名学生给予了降级警示,其中13名学生因累积2次降级警示而受到降级处理。学校向上述学生发放了降级警示通知书或降级处理通知书,并通过班主任告知学生家长。经统计,我校自2016年起实行学业警示制度以来,共给予降级警示403人/次,降级处理65人/次。

除了每学期的降级警示外,根据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如在毕业前,所修课程总学分(不含实习)低于毕业要求学分超过8学分(即:该专业毕业所需课程总学分-学生已修课程学分>8学分),学校将给予降级处理。自2017年以来,共有6名学生在毕业前受到降级处理。

学业警示制度的严格实施,能促使学生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学习上,促进了学校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有助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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